重婚男子被改判无罪获法院赔偿11万_福建一男子因“重婚罪”获刑后改判无罪 一审法院登报公开道歉

时间:2024-11-28 13:04:34 推荐 6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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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一男子因“重婚罪”获刑后改判无罪一审法院登报公开道歉

2021年,安溪县的郑隆(化名)与比他年轻三岁的黄静(化名)相恋并迅速步入婚姻殿堂。但是,这段感情仅维持了约三个月,郑隆便向警方揭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——黄静经过伪造身份,先前已在四川安岳与易某某登记结婚。

出乎郑隆意料的是,不仅黄静因重婚罪获刑,他也被卷入其中,同样面临六个月的刑期。释放后,郑隆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,寻求正义。2024年,高院决定再审,安溪县法院随后撤销原判,宣布郑隆无罪。

随着无罪判决的到来,郑隆开始争取名誉和损失的补偿。11月14日,法院经过当地报纸公开道歉,正式向郑隆致歉。紧继续,郑隆获得了国家赔偿的支持,并且寻求更多的民事赔偿。

回顾这段记忆,郑隆最初了解到黄静的婚史及其与易某某的虚假婚姻,是在婚后得知的。2021年8月,他主动向警方报告了妻子的重婚行为。但是,因对法律的误解,他在一审时认罪,后经过律师问意识到自身可能的无辜。

通过不懈努力,2024年,福建省高院指令再审,安溪县法院最终澄清了事实,推翻了原判。郑隆不仅洗清了罪名,还成功争取到了经济和精神上的赔偿,法院在省级媒体上公告,为他恢复名誉。

对于郑隆与黄静婚姻的有效性及后续的赔偿咨询题,法院的最终裁决显示,虽然郑隆在刑事上被认定无罪,但在民事层面,其与黄静的婚姻被确认无效,且郑隆的部分民事赔偿请求未得到支持。律师解释,重婚罪的推断需思考冒用身份结婚的法律有效性,而黄静的事情因其冒用身份的婚姻被撤销,故郑隆的行为不构成重婚。

此案例提醒,法律对婚姻状态的认定严谨复杂,涉及重婚指控时,需仔细区分不同情形,确保公正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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