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管调整回购增持专项贷细则 融资比例从最高70%提升到90%
摘要【监管调整回购增持专项贷细则融资比例从最高70%提升到90%】记者从业内获悉,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,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细则,以更好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。主要调整如下:1、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比例最高为90%,业务期限最长3年,而此前最高比例为70%。2、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,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。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。
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,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,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细则,以更好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。主要调整如下:
1、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比例最高为90%,业务期限最长3年,而此前最高比例为70%。
2、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,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。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。
相关报道股票回购增持贷新要求!禁止事项出炉
刚刚,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,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起了新的重大变化,相关的禁止性事项出炉!
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,目前最新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:
一是针对借款主体:“主要股东”必须为直接持股5%以上的股东,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。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,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。“上市公司”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,且不得为金融机构;
二是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,此前是“原则上不超过3年”;
三是贷款比例设定为不超过90%。贷款利率方面,设定在2%左右,不得高于2.25%;
四是在合同签订环节,要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,发布公告前应签贷款承诺;
五是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,不得通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;
六是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建外部银团。
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,这是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,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监管细则的优化。
(文章来源:财联社)
来源:东方财富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