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连发两大停车新规征求意见稿 优化城市停车生态
近日,据深圳市司法局最新消息,《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正式对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至此,深圳今年已连续推出两份停车管理新规征求意见文件,结合此前2月发布的《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(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聚焦市民停车时长受限、缴费不便、欠费乱象、执法模糊等高频痛点,通过“便民优化+刚性规范”双向发力,全面升级城市停车管理体系,适配现行“宜停车”智慧运营模式。
据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数据显示,深圳全市路边临时停车位总量已突破2万个,资源集中分布在宝安、龙岗、福田、南山四大核心片区,其中宝安区以5829个泊位数量位居全市首位,庞大的公共停车资源体量,对精细化、人性化、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提出更高要求。此次两轮政策修订,精准瞄准道路临时停车、公共停车场管理两大核心场景,从停放规则、缴费模式、权责划分、欠费治理等方面系统性优化升级。
本次条例草案最大的便民亮点,是取消路边临时停车单次两小时时长上限。原有规定中,道路临时停车位单次最长停放两小时,不少市民就医、办事、探亲时频繁面临超时挪车的困扰。新规直接删除两小时停放限制及对应超时罚则,车主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灵活停放,彻底解决短时刚需停车的核心痛点,贴合市民日常出行停车习惯。
在管理权责与执法规范方面,新规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责、补齐管理空白。文件明确,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监管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整为发展改革部门,交通运输部门统筹负责停车场行政管理工作,可依法委托开展场地检查与执法工作;所有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全额上缴市级财政,实现收支管理规范化、透明化。同时新增明确条款,对停车场内不按规定停放、扰乱公共通行秩序的车辆,由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罚,填补了场内违停监管空白。
配套修订的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,则聚焦缴费体验与秩序治理,推出多项人性化改革举措。新规打破以往“必须当场启动缴费”的硬性限制,开放预购时长、自动扣费、离场延后缴费等多元模式,大幅降低老年群体、临时停靠车主的操作门槛。同时设立15天主动补缴容错期,车主在期限内足额补缴欠费,即可免于处罚,充分体现柔性治理理念。
针对长期以来公共车位恶意欠费、占位霸占等乱象,新规筑牢刚性约束防线,构建“信用约束+行政处罚”双重监管机制。对于逾期未补缴停车费用的车主,管理单位将依法追缴欠费,并将欠费信息纳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;经催告后仍拒不补缴的,将处以100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最高罚款500元。同时明确路边临时停车位仅限小型、微型载客及轻型载货车辆停放,严禁大型车辆占用,规范公共车位使用秩序。此外,新规明确路边停车使用费为政府非税收入,相关收支情况将逐年向社会公开,接受公众监督。
4月16日,市交通运输局就新规修订召开立法听证会,广泛吸纳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行业专家及市民代表意见。针对社会关注的“停车欠费与车辆年检挂钩”提议,主管部门明确回应,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车辆年检不得增设附加条件,该提议暂无法采纳,将持续通过信用约束、行政处罚等合法合规方式整治欠费乱象。同时,官方明确采纳多项惠民提质建议,未来新增、撤除路边泊位前将充分征求社区民意,兼顾公共利益与居民诉求;并通过提升车位配建标准、推广机械式立体车库等方式,持续扩增停车泊位供给,缓解“一位难求”问题。
针对市民关心的历史欠费问题,相关部门明确,目前暂无停车费缓征、免征及追诉期相关政策依据,市民过往产生的停车欠费记录真实有效、不予消除,管理单位将依法依规开展追缴工作。
据悉,此次两轮停车管理新规修订,是深圳优化超大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深圳将持续跟进智慧停车、自动泊车、无人驾驶等新技术、新业态发展,围绕停车场产权管理、泊位规划供给、“僵尸车”治理、部门执法权责等关键领域,适时启动条例全面修订,持续完善现代化、精细化、人性化的城市停车治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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